一、专利申请介绍
专利是指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新产品、新技术依法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专利申请的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提交专利技术交底书
3、双方签订代理委托协议,撰写全套专利申请文件
4、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全套专利申请文件,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
5、领取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阶段结束
6、发明专利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这一步)
7、专利授权阶段
8、缴纳相关费用,领取专利证书
9、按时缴纳专利年费
三、企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创造性是指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取得积极效果。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尽量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