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16日发布,颇受市场关注的“跟投”制度安排出炉。跟投比例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的2%至5%区间内分档设定,跟投股份将被“锁定”24个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基于合规性、操作性、包容性考虑,指引明确“跟投”主体为保荐机构或其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完全为自有资金,以其为实施主体符合相关要求。据统计,目前境内共98家保荐机构,其中59家已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他绝大部分也已申请设立。考虑到极个别保荐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以另类投资子公司形式跟投的情形,政策允许其通过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跟投,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跟投规模主要考虑资本约束效力、保荐机构承受力和科创板健康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坚持风险收益匹配、统筹协调原则。指引明确,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2%至5%区间内按发行规模分档设定跟投股份比例,并规定单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上限,避免“一刀切”弊端,减轻保荐机构跟投大型IPO项目的资金压力和市场波动风险。
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限售期,介于战略投资者(12个月)和实际控制人(36个月)之间。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不同类别股份采用差异化限售安排,有利于形成义务的有效区分,平滑跟投股份解禁数量,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科创板试行跟投制度,有利于改变证券行业生存状态和价值链结构,推动行业以投行业务为中心打造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