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间,深圳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靴子”终于落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规划国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金融办、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通知》在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商务公寓买卖、居民家庭购房后销售时限、抑制离婚炒房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该《通知》被业界普遍称作是深圳楼市调控的“加强版”。
《通知》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要点可概括为:一、暂停企事业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三、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四、居民家庭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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