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国君或宗教之葬礼均极隆重,除耗费物力财力外,更可能陪葬大批生命。直至为止,非洲迦纳之阿善提族(Ashanti),当其君主死亡后,族人对外保密,且每隔若干时日须杀死一仆从,令其至冥界侍候已死君主;又为免君主寂寞,还要陪葬整批盛妆的嫔妃。忌日周年,该君主棺柩送入陵寝,所有生前的左右侍人,包括后妃、仆役、厨师均须执绋送殡,与之同葬。现代化国家当然不致考虑如死後服侍之礼俗,但一般葬礼仍极为隆重;鲜有的例外为1970年法国前总统戴高乐之葬礼,依其遗志极度简化,仅由乡村木匠制一白木棺,由家属及少数老友、近邻送葬。
又称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在西欧,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时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合葬的。土葬为葬礼中普遍采用者。
天葬
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别喂食。将屍体弃至旷野供野兽撕噬,为极多民族所采行,认为既方便又有益于死者灵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视尸体为不洁。孟买之帕西人(Parsi)有所谓“静默之塔”,塔圆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顶,由侍者排列于环绕深坑之石台上;屍体经秃鹰撕噬数小时后仅剩骨架,侍者乃将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视死于旷野为高贵之死,临终者尚未断气即被弃于野,供野兽吞噬;童尸或婴尸则装袋置于十字路口,首先路过者有责任将袋口解开,俾灵魂获得解放、转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苏族,将尸体盛妆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缝合,置于树上或平台上,距地2.5米(8呎)高,1年后再予埋葬。
五七:北方地区在第三十五天的时候,传统叫五七,由女儿做一个纸扎葫芦,并下一碗面,俗称五七开锁。民间信仰说死者在五七之前在某一地方锁着必须,得给死者开锁,然后死者坐着葫芦过河江才能去西方极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