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长都是不确定的。
做B超检查前注意事项:
1.心脏超声:应休息片刻后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解开上衣钮扣,暴露胸部,让医生检查。
2.消化系超声:探测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胆、胰的探测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时要作胃肠、胆道X线造影及胃镜检查时,超声波检查应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进行。
3.妇科检查:如检查盆腔的子宫及其附件、膀胱、等脏器时,检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检查前2小时饮开水1000毫升左右,检查前2~4小时不要小便。
4.孕期检查:怀孕期间应注意不要滥查B超,可能致胎儿畸形。医院在收取这些费用后,有责任、有义务告诉孕妇及家人,待产小孩除了卫生部要求必须检出的畸形之外,到底还存在哪些缺陷。对这些缺陷,若医院没有检查出,或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医院就是失职,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后医院才告诉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则对生育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5.眼:检查时将被检眼闭合,非受检眼平视天花板,下颌微微上翘,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检查中不要揉眼,以免检查用的油性液体流入眼内,损伤眼睛。
请问在医院看完病,后来去开诊断证明,但是当时的主治医生不在,可以找别的医生开诊断证明吗?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门诊诊断证明在医院规定,一般是首诊大夫负责开具,因为别的医生并不了解当时就诊时的具体情况。注意问清楚当时主治医师的上班时间,然后找其开具证明,再到门诊部去盖章。
你这个情况,我详细的看了一下,是找当时的主治大夫开,一般别的大夫不了解病情是不会给你开的,嗯,当然你也可以问一下,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
只有为你诊断的大夫对你的病情较为了解,会做出严谨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其他大夫是不能够代开诊断证明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当时就诊的大夫来开诊断证明。
医院可以开具的证明主要包括医疗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检查报告等。这些证明在民事诉讼、工伤认定、保险理赔等场合具有重要作用。
一、医疗诊断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是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患者的疾病诊断、建议等。这份证明在办理病假、申请医疗期、保险理赔等情况下非常重要。
二、病假证明
病假证明是医院为患者出具的,证明患者需要休息的证明文件。通常包括病假时间、休息建议等内容。这份证明对于患者向单位申请病假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疗费用清单
医疗费用清单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的详细费用明细,包括药品费、检查费、费等。这份清单对于患者了解费用、申请医保报销等具有重要作用。
四、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是医院根据患者的检查结果出具的详细报告,包括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这份报告对于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医生制定方案等具有重要作用。
总结来说,医院可以开具的证明种类繁多,这些证明在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如有需要,患者应向医院咨询并申请相应的证明文件。同时,这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