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卖方在信用证到期前急需用款时,可以将该信用证质押从第三人处(或者银行)取得贷款,从而实现资金的快速周转。同样,买方也可以申请银行垫款,提出信用,这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出具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它主要是国际贸易中的支付工具,保障买方的付款承诺在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前提下生效。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是银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
以LIBOR利率为基准,加上风险益酬(风险益酬根据开证银行的银行风险和国家风险而定,贴现息视不同国家设有值(含LIBOR)),具体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计息期贴现日至承兑付款日止, 宽限期视不同国家而定。
因为含有风险溢价,所以福费廷业务的贴现率高于一般业务。风险主要体如下方面:(1)一般业务中,贴入票据的金融机构对贴出者有追索权,即使主债务人违约,仍能追索贴出者;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若主债务人、担保行均破产,则由包买商承担全部风险;(2)一般贴现中用的都是6个月以内的短期票据,福费廷业务中的汇票、本票从半年到若干年,长的可达10年,因此属于中期融资业务,风险较大;
叙做福费廷业务的企业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廷业务。以下情况适合叙做福费廷交易:
1、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2、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3、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