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一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
二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
三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方式出现了新的特点:大量企业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融资和套利交易。
银行承兑汇票的一般应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融资:
一、买方融资
信誉好、被银行认可的企业当短期资金不足时,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货款。
其实质是买方企业节省了现金流的支出,融到了一笔期限为交易日到汇票到期日的资金。
如果企业申请银行为其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如3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则企业将自己的信用通过银行放大了2.33倍,即实现了融资目的。
二、卖方融资
1、贴现
卖方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后若遇资金短缺,可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及时补充流动资金。
2、背书转让
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可以背书转让,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给付对价的下一家企业,这也实现了票据的信用货币功能。
4、卖出回购:
企业一旦出现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局面,票据贴现也是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短期融资途径。
但是在办理之前如果能能确定用款时间的企业还可以在卖出票据(即贴现)时和银行签署回购协议,在资金流回时重新购回卖出的票据,这样可以少付贴现利息。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申请人条件:
以建设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业务为例: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批准依法注册登记;
2、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质押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需开办企业网银等电子服务渠道,并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产品。
质票条件:
1、汇票尚未到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一年;
2、汇票的出票人与申请人不得为同一人;
3、汇票不处于挂失止付或公示催告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