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应申请人(通常是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通常是卖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的本质是一种银行信用,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的表面一致性,而非货物本身。
信用证的优点:
1. 降低风险
信用证为买卖双方均提供了强有力的风险保障。对于卖方而言,只要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无论买方实际支付能力如何,银行都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从而避免了买方违约不付款的风险。对于买方而言,只要卖方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提供相应单据,就能确保收到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或服务,降低了付款后收不到货的风险。
2. 提供融资便利
信用证还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融资的便利。卖方在相符交单后,可以通过议付等方式提前获得货款,有助于资金周转。而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可能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款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
3. 保证交易的独立性
信用证是基于单据的交易,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这种基于单据的交易模式确保了交易的独立性,不受买卖双方基础合同履行情况的影响。只要单据相符,银行就会付款,从而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4. 增强信用
对于一些信用状况不佳或新成立的企业而言,信用证可以显著增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通过银行信用的背书,这些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国外客户的信任,提高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5. 明确交易条款
信用证会详细规定货物的品质、数量、运输方式、交货时间等条款,这些条款的明确有助于减少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同时,信用证也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交易标准,有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
无论是企业单位,但是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信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为了方便有些主体还办理信用卡、国际信用证等,由于这些证件的办理,会关系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国际信用证的办理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故而需要严格按照国际信用证流程的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