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国内信用证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 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供担保,如保证金、保函等。
3. 开证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担保,确认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和交易合法性。
4.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条件,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
5.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通知后,确认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进行交单,如装船单据、发票、保险单等。
7. 开证行审核交单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符合要求,则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8. 开证行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如开证费、修改费、议付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银行和交易方式可能会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国际信用证是在国家上有交易需要的商人主体需要办理的,与其他证件办理流程一样,首先需要按照规定,提出办理请求,受理机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得出是否受理的结论,如果不受理,还需要表明原因。
国内和国际信用证的区别:
2、单一形式与双重形式:
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只有单一形式,即不可撤销一种形式。对受益人、议付行或付款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等当事人而言,尽管灵活性小,但易于控制,性高。
国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的形式有两种:可撤销与不可撤销。就其可撤销性质而言,尽管开证申请人的灵活性很大,但受益人不易控制,性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