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互认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国际认可论坛(IAF)互认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实验合作组织互认 中国CNAS认证与区域组织互认: 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互认 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互认 也就是说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在国际上是受互相的组织内的成员国互相认可的。
CNAS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认证英文缩写。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NAS资质标志的使用规定 具有CNAS资质的机构可以使用CNAS标志,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CNAS认可证书上注明的CNAS标志,只限于在相关检验、测试和校准(包括判定和认证)证书上使用。只在检验、测试或校准的领域内,或达到特定监管目的(例如食品和药品监管)时,才可以使用CNAS标志。
CNAS资质的基本概念 CNAS资质是指实验室、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校验机构、检验机构等在CNAS认可的范围内,通过认可后发放的符合《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CL01)等文件规定的CNAS标志并获得证书的资格。 具有CNAS资质的机构,是经过CNAS认可,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评定、检测、认证、校验、检验等业务能力的机构,是国家、地方政府和消费者信赖的机构。 CNAS认可是指在国际实验室认可公约(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规定的范围内,经CNAS组织进行的实验室的合格评定活动,确认实验室具有符合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实验室技术水平和管理质量,从而发放认可证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