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使用公积金办理银行信用贷款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同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工作收入,以确保顺利获得贷款。
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专为城镇职工提供的一种住房福利政策。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与住房相关的支出,也可用于办理银行信用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还款灵活等特点,因此受到许多用户的青睐。
公积金贷款误区1:
只要缴存了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际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并不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立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我们以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为例,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申请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4、南昌市本级(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用于在南昌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用于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内管辖城市购买自住商品房;
5、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
7、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本次申请的贷款房屋在购房所在地不是第三套及以上,且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在全国范围内未超过两次(不包含两次);
9、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