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 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
人事代理是指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个人人事代理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时失业者、或在职而没有过多精力去办理相关人事事项、应届大学毕业的人员,将需要办理的人事事项交由相关机构代理。
实现意义: 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 企业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 有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性运作当中去。 与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机关架起沟通桥梁。 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人事代理是指由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