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C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城轨装备事业部和申诉监理部等5个专业部门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部门。CRCC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其宗旨是:努力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运输,服务于绿色轨道交通。其质量方针是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
CRCC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电务供电事业部、城轨认证事业部(测试评估部)、校准事业部、标准事业部、合作发展部、申诉监理部、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管室、科管部和机车车辆、接触网、通信信号、铁道建筑、金属化学、运输包装等检验站等部门和1个分支机构、1个子公司。
CRCC业务部在收到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应向申请方发送《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报送CRCC相关技术专家对供货经历进行评价、组织合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受理者,向申请方发出《受理铁路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受理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