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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同安区消防资质申请公司,在线客服为您解答

    2024-09-16 10:00:01 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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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喷的设置场所(厂房、仓库、高层民用建筑等)。

    2.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四类八级)。

    3.设计参数[千式系统作用面积1.3倍,预作用(双连锁)系统作用面积 1.3 倍,通透性吊顶喷水强度1.3倍]

    4、喷头的选型及安装(色标、下垂型/边墙型/直立型等溅水盘/顶板等)

    5、报警阀组数量的计算(湿式预作用不超过800只,干式不超过 500只,注意高程差不宜大于 50m)

    6、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m、两侧距墙0.5m、正面距墙 1.2m、凸出部位之间 0.5m)。

    7、水流指示器个数计算 (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置)。

    8、末端试水装置和报警阀(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洒水喷头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设置试)。

    9、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轻或中1,湿式系统、快速相应洒水喷头等)。

    10、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双连锁)充水时间1min,雨淋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单连锁)充水时间2min。

    11、管道设置要求(压力不大于 1.2MPa,所带喷头数量)。

    灭火器配置

    1、灭火器的设置要求(顶部距地面不大于 1.5m,底部离地不小于0.08m)。

    2、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一个计算单元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多余 5具)。

    3、灭火器的配置基准(A类从轻至严重分别为 1A/100㎡、2A/75 ㎡、3A/50 ㎡)。

    4灭火器的保护距离(A类从轻至严重手提式分别为15m、20m、25m,推车式分别为 30m、40m、50m)

    5、计算单元的小配置级别计算公式:Q=KS/U(室内栓:0.9、灭火系统:0.7、室内栓+灭火系统: 0.5;歌网商寺地增加30%)。

    6、ABC 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 (1-2kg: 1A;3-4kg: 2A;5-6kg:3A)。

    7、灭火器维修 (水:出厂3,首次维修后每年;干洁二出厂5,首次维修后每两年)。

    8、灭火器报废(水: 6;干洁: 10;二:12)。

    防火分区

    1、 新规细化并总结了各类建筑防火分区,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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