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申请:企业或个人提交殡仪服务车辆的审批申请,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资质等。
2. 现场检查:当地殡仪服务管理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车辆的装备设施、措施等。
3. 审批决策:殡仪服务管理部门将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车辆的审批进行决策,如通过审批、暂缓审批或者不予审批等。
4. 领取执照:当车辆审批通过后,企业或个人可向殡仪服务管理部门领取营运执照等相关证件,开始进行殡仪服务车辆的运营。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1、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
2、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
3、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4、涉及国际间尸体运输和尸体由市内运外外地或由外地运往市内的,须报市民政局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办理。
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司机接到出车通知后,5分钟内将殡仪服务车开到调度室门前,积极、主动到调度室领取《殡仪馆遗体接运通知单》和宣传资料,清点遗体运工是否到位,组织遗体接运工上车。司机、遗体接运工各进行一次信息核对,仔细核对《殡仪馆遗体接运通知单》上的信息是否清楚、准确,向调度员问清客户要求的其它相关事项,准备客户要求的相关用品。按照《遗体接运通知单》上写明的遗体接运地址,确定行车路线,估算行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