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和人民群众生命息息相关,如果病危患者遭遇“山寨救护车”甚至“黑救护车”后果很难预料。 对于目前存在的“山寨救护车”非法营运现象,这些非法营运的救护车不仅扰乱了医疗救护的秩序,还给患者的生命带来威胁。
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开本单位救护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信息,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而对于救护车的备案,明确规定救护车不得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且在医疗机构之间转让;需要报废或者更新的救护车,必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按有关程序重新办理救护车备案手续。
据悉,根据运载病人病症的不同,救护车分为运送救护车(A型)、急救(监护型)救护车(B型)、防护监护救护车(C型)、特殊用途救护车(D型)等4种类型,不同类型救护车装备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A型运送救护车用于进行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的病人,因此必须配备出诊箱、供氧系统、担架、心电图机等6种救护装备。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救护车的配置标准方面,二级医院按照每100张床位配置1辆救护车,拥有3辆及以上救护车的,必须至少配备1辆急救(监护型)救护车;三级医院按照200张床位配置1辆救护车,拥有3辆及以上救护车的,必须配备1~2辆急救(监护型)救护车。
对于救护车出租护送团队来说,是的,毕竟是为患者提供生命的保障,第二件优势就是能够缩短时间,在快的速度内能够将病人送达到指定的地方,第三个优势就是服务过程中,护送人员非常注重耐心、细心,提供的是真正专业的服务,就是这种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精神去赢得了更多患者的认可。他们提供的这种服务,其实就是解决了病人和家属在转运过程中的很多困难,能够为各种伤病员脱离险境提供服务,从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