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或者相关组织制定,对于行业内的企业实施的资质认证。行业标准通常是企业开展业务所必须符合的标准,如石油化工产品标准、石油化工生产工艺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