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基本流程: 1、明确涌入的贷款,并选择适合您的贷款类型; 2、选择银行了解每家银行的贷款政策、要求和利率; 3、选择银行后,根据客户经理的要求准备各种贷款材料; 4、在处理期间,随时与客户经理保持联系,了解处理情况,配合解决问题; 5、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6、贷款成功发放使用后,应按约定及时偿还;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 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近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董事会决议、借款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按照《贷款通则》的描述,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原《贷款通则》甚至规定“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由于信用贷款方式风险较大,大部分金融机构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