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看房评估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报批贷款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