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短借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短借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短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私人放款是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前提是双方自愿,并且并无高利贷的情况出现。私人放款适合一些信用不佳的人员,这些人往往没办法通过银行等机构贷款,就可以通过私人借贷的形式救一时之急,需要注意的是私人放贷其实也有一些漏洞,如果放贷人在借贷时并没有和贷款人签订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就不会承认有利息,只需要偿还本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