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选举的实际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关心的课题。投票制度不会指明选票是用纸张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电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会指明如何保护选民隐私、如何正确地计算选票、或谁拥有投票权。这些是属于更广泛的选举或选举制度的研究范围。
许多选举以“一人一票”的概念进行,即每名选民的选票有相同价值。然而,例如在公司的选举里,选票的价值通常依据投票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变成“一股份一选票”。
在部分选举中,选票的价值因应投票者的地位而定。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投票平手时,其中一名投票者获特权再投一票以决定胜负。拥有这种特权的投票者可能原先并没有投票权。
这些方法通常被称为孔多塞制,因为孔多塞准则确保了它们在大多数选举中都能获得一样的结果,也就是存在着一个孔多塞赢家。不同孔多塞制之间的差别在于出现没有选项被击败时的情况,意味着产生了一个选项之间不断击败对方的循环,这被称为孔多塞悖论。为了解决孔多塞悖论的循环,当没有孔多塞赢家出现而选择特定孔多塞版本来决定赢家的状况被称为孔多塞完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