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上报
由企业上报,这是程序。可以向当地房管局咨询办理所需材料,但是上报审批还是需要企业自己去。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向注册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及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领取《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四份)如实填写,县(市)初审后,报州建设局资质审查中心,核发《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包括正本一本和副本二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升—级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⑵)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7)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按项目组卷)︰已竣工项目,须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9)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