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借款人权益: 1.借款合同:私人贷款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以确保借款人的权益。 2.风险评估: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诚信度。 3.合法合规:贷款机构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4.信息透明:贷款机构应提供清晰明确的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借款人充分了解和选择。 5.纠纷解决:在借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