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材料
1、大型钢木(竹)组合模板
2、多功能混凝土模板
3、防渗漏建筑模板
4、多功能建筑拼块模板
5、房屋建筑模板及其相关方法
6、复合材料建筑定型模板
7、复合建筑模板
8、复合建筑模板及其加工工艺
9、复合塑料建筑模板(采用再生塑料制造符合再回收使用资源)
10、改良结构的建筑用组合式模板
木质建筑模板,是一种人造板。用涂胶后的单板按木纹方向纵横交错配成的板坯,在加热或不加热的条件下压制而成。层数一般为奇数,少数也有偶数。纵横方向的物理、机械性质差异较小。常用的有三合板、五合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胶合板术语定义(Plywood-Classification) GB 9846.1-88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2047-1972《胶合板一词汇》。
1、模板和支(拱)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2、模板及其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3、当设计有要求或施工需要时,可在模板的隅角部位加设三角棱条。
4、支(拱)架结构的立面或平面均应安装牢固,能抵抗振动或偶然撞击作用,并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对支(拱)架的立柱加以固定。
支(拱)架宜设置千斤顶、木楔、砂筒或其它便于松动支撑构件的支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倾斜度不宜大于1:2;两楔接触面的压力不宜大于2MPa。
(2)砂筒结构应经设计确定。加置在砂上的压力不应大于10MPa;砂筒内 应釆用质地坚硬、清洁并经筛选的干砂,其粒径宜为0.315mm~0.630mm;砂 筒在使用前应加置设计荷载(必要时可增加20%~50%的富余)进行预 压;砂筒上的空隙应釆用不易开裂且富有伸缩性的油灰填塞。
(3)用于支垫的千斤顶要具有自锁装置。
(4)跨度为10m及以上的拱或跨度为24m及以上的梁不得使用木楔支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