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和年限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且取得并担任中级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担任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即可。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 学员们所学的专业也必须是和评审专业相关的专业才可以。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明确2019年2月1日起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2)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4)继续教育条件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6)业绩成果条件 (7)论文、著作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涵盖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3、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