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编制预算和结算的依据;
(2)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
(3)是据以计算工程预算造价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基础
(4)是施工单位评定劳动生产率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竣工结算是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与规定,对原合同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编制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
1.核对合同条款
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4.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关规定实施。
(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