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标认证须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质量认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对于元器件生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对其所生产的元器件进行鉴定或考核,合格者列入合格产品目录(QPL)或合格生产厂目录(QML)。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材料
2、中心起草上报装认委的请示
3、装认委批示同意受理
4、申请单位提供审核所需资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5、中心与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安排第
6、阶段审核(文审、现场)
7、第二阶段审核
8、不符合项关闭
9、报军标认证机构批复
10、发军标证书
贯彻国际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是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 之一,这对我国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的单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对标准的贯彻,为这些单位拓展转包生产业务,提高质量,降 低成本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