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标准方法的使用
对于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的进行检测时,一定要书面征求委托方的同意。技术负责人应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方法”的执行契约。这些“协议方法”的制定应尽量引用一些公认的标准:
a 其他企业公开的标准或方法
b 国际组织标准
c 技术组织推荐的方法人
d 科学杂志推荐的方法
现场评审
4.1评审组依据CNAL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
4.2在对申请方的检测校准检查或其他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时,应1用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必要时安排测量审核,CNAL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将作为是否给予认可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评审组还要对申请方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CNAL要求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 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测校准检查标准、检测校准检查方法及检测校准检查程序,能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
b) 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已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测校准检查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
c) 在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ISO 17025认证: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进行的认可,通过认可的实验室表明其具备规范的管理水平与技术能力,出具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结果可信度高,并且能够达到一次检测/校准、全球通认的效果。实验室认可依据的准则即为ISO/IEC 17025:2017(CNAS-CL01:2018等同采用),故有ISO17025认证之称。
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
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 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 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 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
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 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