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贷款的房贷是否需要贷款担保人,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
贷款的房贷是否需要贷款担保人,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
在实务中,经与银行达成一致,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对未还账单申请分期偿还,也可以对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申请分期偿还。若持卡人急需现金周转,可以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申请现金转账或现金提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需分期偿还的,可申请办理。
理性消费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近年来,一些消费者在个人收入无法满足消费需求时,往往会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进行循环透支消费,一旦个人账务管理不善,可能会陷入“以卡养卡”的债务怪圈。更有甚者,少数消费者在信用卡也无法满足自身需求时,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极易落入非法高利贷陷阱,终债务缠身,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
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提升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的地位,做到“我的贷款我做主” 购房人了解贷款额的情况下购房,形成“我的贷款我做主”,自主选择购房的现象。 中介公司必须按照购房人的意愿匹配合适的房源,改变了以往购房人被动选房的角色。
贷款的房贷是否需要贷款担保人,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条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
此外,大型银行对征信的要求要严格一些,基本要求两年内无“连三累六”的逾期记录才能申请。如果是小型银行,只要贷款申请人在两年内没有超过8次的逾期记录就基本符合银行房产抵押的贷款条件。
监管要求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空放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因此,广大持卡消费者一定要树立量入为出的正确消费观和理财观,对消费、储蓄、负债做好合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