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因银行不同,资金证明常见形式为:银行对账单、存取小票、进账单、余额单、存款证明、资金证明、资信证明等。操作所需材料:一、企业客户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开户许可证原件;3、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4、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二、个人客户资金证明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即可。操作时间:1、企业客户一般5--7个工作日;2、个人客户一般1--2个工作日。
按外国大使馆要求,必须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才能办理签证,可凭申请人本人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单、存折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该笔存款将被冻结。如3个月内将存款证明正本交回银行,银行就将该笔存款解冻。
客户在冻结期内要求重新开具存款证明的,则时间和内容与原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必须一致。存款证明书没有份数的限制,银行按一定标准收取手续费。存款证明只能按原币开立,不得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假如您因自费留学、申请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等事由需开具存款证明,并且在银行存有存款,便可到银行申请办理。
一般来讲,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如有特殊需求,可适当延长,但蕞长时间限不超过半年。开具存款证明后,银即将对该项存款做冻结处理,冻结的时间与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相同。
存款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得转让,也不能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