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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话,办理经验足,正规单位

    2024-11-05 08:00:01 20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不得拒绝付款:

    (一)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

    (二)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其他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完全背书中不得记载的事项有:

    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背书上部分转让无效。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无效,将票面金额部分转让的也无效。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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