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图书馆方向研究馆员评审要求,可以出版哪些书?
研究馆员
具备较高的图书资料专业理论水平,并在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中有所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2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共30万字以上)。
(二)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20万字以上),并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独立或合作翻译(排名)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5部(汉字共70万字以上)。
(四)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和受市(厅)级以上行政部门委托并批示认可的本专业大型或综合性调查报告(含事业发展规划、活动总体设计方案)1篇。
(五)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六)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和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报告2篇(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图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副研究馆员
取得馆员资格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著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合作撰写(主要作者)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10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译著2部(汉字共30万字以上)。
(二)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和受市(厅)级以上行政部门委托并批示认可的本专业大型或综合性调查报告(含事业发展规划、活动总体设计方案)各1篇。
(三)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四)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和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报告1篇(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图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馆员: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排名前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案例或专题调查报告2篇。
(三)独立撰写并在市(厅)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论文或案例1篇和在有准印证号的内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案例、书评2篇(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图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则:
5.专著:是指著作者专门针对某一问题进行的深入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造性的著作。
6.著作:指具有专门、系统学问的作品(含专著、论文、古籍注释、学术性著作编译、全国通用教材等),工具书须视学术含量,由有关专家审定。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文章汇编、图录、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一般都不能视为学术著作。
8.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字数不低于3000字。凡对专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不能视为论文。
9.核心期刊:指由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期刊目录(以论文发表年为准)。
10.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1.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5.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在20万字以上。
16.主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0万字以上。
适用的书目:
《公共图书馆****创新》
《高校图书馆*****应用》
《数字图书馆******研究》
《图书馆古籍*****研究》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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