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型救护车基本配置包括:
1、诊箱:内含插管箱、复苏泵、呼吸气嘴,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吸引器、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体温表、剪刀、镊子、血管钳、颈托、夹板等,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
2、供氧系统:氧气瓶不小于7升,配有氧气压力表、流量表、湿化瓶等,另配有便携式氧气瓶。
3、药品柜:放置各种抢救药品。
4、担架: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
5、骨折固定垫(真空固定垫)。
6、外伤包(内有夹板、颈托、上下肢止血带、纱布、三角巾、四头带等)。
7、心电图机。
8、心电监护除颤仪。
9、呼吸机(器)。
10、输液导轨或吊瓶架,照明灯。
车厢内表面(包括救护车厢和推车或担架、血压计、座椅等车载设备和抢救器材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然后用500mg/L含氯液擦拭,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湿式清洁,然后用1000mg/L含氯液擦拭,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抢救仪器用专用巾或75%酒精擦拭。
头部创伤
目标:观察伤者,并送院诊治。
一、如有不省人事,参看“不省人事”。
如有伤口流血,参看伤口的处理。可压迫相应区域供血动脉止血。
如情况严重,应即送院治理。
如有呕吐,摆复苏体位。
二、头伤后四十八小时,若有以下现象,应速往医院检:-
甲、头晕及呕吐;
乙、;
丙、颈痛及僵硬;
丁、神智不清、语无伦次或部分身体失控;
戊、昏睡
骨折
目标:固定伤肢,以减轻疼痛;尽速送院。
一、观察骨折部位:(1)无法正常活动,疼痛会随活动或触动而增加,伤处肿起,随后出现瘀血为闭合性骨折。(2)无法活动,可见断骨端,为开放性骨折。
二、若有休克或呼吸受阻症状,应先处理。
三、除非处境对生命构成危险,否则不应随便移动伤者。
四、如有伤口,可用清洁纱布或敷料覆盖及包扎。
五、固定折骨:稳定及扶持折骨之上下位置,用木板或竹竿固定断骨位,长度以超过上下两关节为原则,再用绷带包扎,将伤肢与躯体绑住。
六、立即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