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 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刑事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这里从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谈点个体的理解:
1、目标律师的业务方向。
律师行业也是分专业的,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大量法律法规的颁布,律师行业的细分也越来越明显,过去那种“万金油”式,什么案件都做的律师,如今已经行不通,真正有建树的律师,其专注的往往只是两三个,甚至一个法律领域、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其如此。因此,当事人在挑选刑事辩护律师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你准备选择的律师,其专长是哪个方面?刑事业务是不是他的特长专业?如果,你不幸找了一位交通律师,或者知识产权律师来做刑事辩护,其效果是值得担心的。反之亦然。就好比请一位五官科医生来做心脏手术一样。大多数律师都声称能够做刑事辩护,但是,能够做不一定做得好,对普通律师而言,其执业一生,可能完成十几件,多数十件刑事辩护,而对专业的辩护律师而言,则能完成数百件,甚至上千件。有不同实践积累,往往也会有迥异的办案效果。
如果因为贫穷请不起律师进行辩护,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获得律师的帮助。
我国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制度”来帮助那些没钱聘请律师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免费辩护;
如果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都必须无偿为其指定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