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及金额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一般情况下,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法律并没有确切的规定。
工程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预付款时,业主这时提供相关证据,可向银行提起索赔,银行有见索即付的义务。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FIDIC中规定履约保函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
工程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办理流程
1.保函申请
(1)申请人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
(2)申请人提供保证金或其他反担保;
(3)申请人提交与业务背景相关的基础材料(如基础合同等);
(4)申请人提交我行要求的其他开立保函必需的材料。
2.保函审核及开出
(1)我行对客户资信、资质、基础交易背景、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我行审核保函申请书及保函格式是否合法合规;
(3)我行对客户授信额度占用、保证金充足性或其他反担保情况进行审核落实;
(4)为客户开出保函。
温馨提示
1. 保函修改:根据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可修改保函条款,如延长保函有效期等;
2. 保函付款/赔付:在保函有效期内一旦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我行将及时通知申请人,经我行审核索赔单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