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由国家相关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它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和控制提出了要求,并确定了符合标准的企业资格。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和,保护用户和公众的利益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一般特点和内容:
证书信息:特种设备许可证包含企业或个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每个特种设备许可证都有的编号,用于标识其有效性和相关信息。
许可范围:许可证明确列出被授予许可的特种设备类型和型号范围。根据企业的资质和生产能力,可能会限定特定的特种设备分类。
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证确认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要求。这意味着企业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质量控制要求和规范。
管理要求:特种设备许可证规定了企业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和运营方面的管理要求,包括技术标准遵守、控制措施、操作规程等。
效期和复审:特种设备许可证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并且规定了定期复审的要求。这意味着持证企业需要定期接受管理部门的复审和检查,以确保持续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