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版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于2022年6月1日实施。纳入该目录的产品都属于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应办理特种设备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许可证资质。
压力容器资质,包括: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压力容器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容器资质证书,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等 起重机资质,包括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证,起重机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资质,起重机生产资质,起重机安装资质,起重机安装维修资质,起重机维修资质办理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产品性能符合特种设备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技术规范。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延期申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单位延期说明。 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并在下一个许可有效期内扣除。 负责审批的,在收到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符合条件的,在做出批准延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延期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