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轿子运用到娶亲上,早见于宋代,后来才渐渐成为民俗。那时,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当,凌晨,男方就会派来迎亲的鲜艳的大花轿,这叫“赶时辰”。据说当天如有几家同时娶亲,谁赶的时间早,将来谁就会幸福美满。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娶嫁篇》里有这方面的记述。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泰安市宁阳县沿汶河一带的村庄还十分盛行。
古代花轿的种类及样式繁多,因各地的习俗、贫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亲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轿,罩轿子的帷子都选用大红色的彩绸,并绣有富贵花卉、 丹凤朝阳和百子图等吉祥图案,缀以金、银色,以烘托热闹喜庆气氛。家境富贵之户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轿,轿子的装扮与二人抬的相差无异。到清朝末年,在当时的上海等大城市,许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轿,改用马车等车辆了。民国初期,由于从日本输入的人力车(俗称黄包车)比较轻便快捷,遂在民间广为使用,轿子逐渐被取代。
。唐高宗时,出身寒族的李义府官居宰相,欲为儿子在这七大望姓中娶个媳妇,竟到处碰壁。李相为此怀怨,便劝说皇帝下诏,禁止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时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规定不论门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属士流。从此这七大高门自为婚姻以保持“血统”的门路断绝了。然而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缚,照样偷偷地议婚论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诏令,便取消了车马送亲、却扇吹奏等一应公开热闹的排场,改为天黑后弄一乘花纱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结婚。对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颁过禁止乘坐“檐子”的诏令,以免这些人家瞒天过海,但都有效一时,风头过后,又见卷土重来。
随着理学在南宋的兴盛,这种“从一而终”的观念渐为社会接受,“檐子”取代车马的迎亲习俗亦流行起来。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从此失去返归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巩固,俗谓“我是被你们家用花轿抬过来的”抗辩自卫之辞,就是以这种迎娶礼节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