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规的强大支撑目前,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8%,但在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却高达82%。其中,2004年建筑废旧木材回收利用 高达89%。关键也是强有力的支撑是法规的支持。在日本有关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规有《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 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建设回收利用法》、《绿色购入法》等。其中规定产生废弃物的工厂有回收所产生废弃 物的责任。对废弃物的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回收渠道明确由市、县、村委会层层负责。对建筑废材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
木材粉碎再生行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前景,该项目既可节约资源,缓解木屑(锯末)原料供需矛盾,又可为环境保护作出重要贡献。废旧木材再生行业 持续发展下去,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防止了环境的污染,也为自身带来利益,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将木材存放在河道、河泊等水流速度低而平缓的区域储存木材方法,比较适合水运原木大 批量到材的储存,红木生产企业规模比较小,可以将原木储存在水池中保存,该方法管理费用较低,由于红木原木有的是漂浮的,不能完全浸入水中,结果 露出水面的部分肯定发生开裂、变色或腐朽。对漂浮的原木也可以经常翻动,保持木材处于全湿状态。也可采用喷水的方法,保持木材处于全湿状态。
湿存法:将原木存放在地势较高的水泥地面上,用压力泵给水加压喷头不间断地向原木表面喷水,使木材表面保持全湿状态,这样也能获得良好的 效果。该方法对投资和管理费用低,对地点要求和储存量富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