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时设立的燃料工业部。 1982年能源委员会成立,承担能源行业监管职能。 1988年能源部成立。 1993年能源部撤消。 2008年成立国家能源局,下辖11个局机关。 2010年1月28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