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废品回收个体户收购的废品短时期直接流向再利用加工企业。由于本村废品回收个体户的废品量多,而且具有固定性,一些本地相关的再利用加工企业就派车直接到废品回收个体户取货,因此,加快了废品的流通。
用好电子垃圾除蕴含经济价值外,更具有环保属性,需要政策护航规范行业发展。从监管方面看,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业界预计,与其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公布。如何协调各部门职能,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斩断黑色经济链条,对电子垃圾入境形成有效监管成为考验。从扶持政策看,由于电子产品拆解要求较高的技术和成本,这需要政府在税收、技术等方面进行扶持。而将“以旧换新”这类便民举措制度化,建立有效和规范回收体系则是治本之策。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如民主德国从全国各地所回收、运用的二次材料,在全国的原材料供应中已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位。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严格遵守凭证收购登记制度和可疑物品报告制度:(一)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二)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