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cma计量认证。”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CMA计量认证的校准/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校准/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因此,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必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即CMA计量认证。
中国计量认证简称CMA,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可靠性进行综合认证和评价。该认证对象是所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其他社会发布公平数据的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证(验收)评价标准(试行)》,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废除原评价标准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格认证评价标准》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律管理的规定。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贸易认证数据。产品质量评价。成果评价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是违法的,必须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