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00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4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3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提交申请:办理资质的公司应以法定代表人为名向县区基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提出申请书,县区基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后,提交市房屋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