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长不超过六个月。
承兑汇票贴现是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其中,银行扣除的贴现利息按照银行当天公布的贴现利率计算,不同时间的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是不同的,不同的银行之间也有差异。贴现利率一般以贴现当天的为准。 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面金额×换算成的日利率×贴现日至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天数。 利息计算的时间为银行办理的当天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止,一般期限短、快到期、票面金额相对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相对困难。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在单位接受电子商业承兑的网上银行背书转让给贴现的单位或者银行就好了,电子汇票贴现,一般不超过三个月,长不超过六个月。
申请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即“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提供以下信息:每年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贷款卡; 当事人进入真实的,合法的原始交易合同的商品或服务,或其他商品或服务可以验证的书面证据的贸易关系真实性的交易; 和抽屉(或前手直接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之间; 去年和近期财务报表,以确保需要提供一种方式来提供去年和近期财务报表的保证; 连接到现有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但二者之间却有许多差别。
(1)资金流动性不同。由于票据的流通性,票据持有者可到银行或贴现公司进行贴现,换得资金。一般来说,贴现银行只有在票据到期时才能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但银行如果急需资金,它可以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但贷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2)利息收取时间不同。贴现业务中利息的取得是在业务发生时即从票据面额中扣除,是预先扣除利息。而贷款是事后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满时连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据合同规定,定期收取利息。
(3)利息率不同,票据贴现的利率要比贷款的利率低,因为持票人贴现票据目的是为了得到现在资金的融通,并非没有这笔资金。如果贴现率太高,则持票人取得融通资金的负担过重,成本过高,贴现业务就不可能发生。
(4)资金使用范围不同。持票人在贴现了票据以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笔资金,而不会受到贴现银行和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因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贷款。
(5)债务债权的关系人不同。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就是申请贷款的人,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债务关系。有时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保证人以保证偿还款项,但与贴现业务的关系人相比还是简单的多。
(6)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允许部分贴现。票据的期限较短,一般为2—4个月。然而贷款的形式多种多样,期限长短不一,规模一般较大,贷款到期的时候,经银行同意,借款人还可继续贷款。
票据贴现可以使一部分闲散资金拥有者互相利用,共获利益。故贴现在货币市场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票据贴现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较,有许多特殊的优点。对银行来说,贴现银行可获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较多;资金收回较快;资金收回较等。对于贴现企业,通过贴现可取得短期融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