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当天,在票据的状态变为提示付款的时候,说明电子承兑汇票办理托收的时间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提示付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银承汇票出票银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据,无退票可能,当天款项即可到账。
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提示付款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票据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到期日加10天之内,不需要填写该项)。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1年。虽然电子商业汇票的优点很多,包括杜绝了克隆票、假票,畅通了流通渠道等,但将其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对企业来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企业的财务压力也更小。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另外,电子承兑汇票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子分类,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