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明确在综合纳税申报表、特殊税种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内,以及随纳税人申报表附报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后,应在其申报期限内,按纳税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随同规定的附报材料,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另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数据电文申报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营业税申报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