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税(基金、费)综合申报表:又称通用申报表,适用于纳税人和社保费缴费人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核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预缴)、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核定)、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地方各税(基金、费)。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另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