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申报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
2.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 速不低于10%
3.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
4.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5.无虚假信息;近2年未发生生产、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无行政处罚的;无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较市级增加(不同)的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2.主导产品(技术)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3.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专项条件:
1.专业化:从事细分市场≥2年,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3.特色化: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符合四新经济,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满足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重点支持领域:
1.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2.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
3.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
4.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
5.“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有关产品
6.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5+5(五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
五大优势产业:高端化工、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