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
办公场地100平米以上(申请开展现场招聘业务的场所必须在3楼以下,招聘场所的面积在300平方以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资质办理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
5.所有人员需要购买社保,出具社保花名册及证明;
6.管理人员所需要的软件,现场考核需要查看;
7.管理人员所需要的软件,现场考核需要查看;
8.必须要有办公场地,制度上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呢?
1、提供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