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在哪里显示查询步骤:
1、开启公司网银,在操作页面中寻找票据业务,并选择查看;
2、在跳转页面中寻找电子商业汇票,并选择查看;
3、找到背书模块,点一下背书模块下边的申请选项;
4、在点开的选择项中,选择需要查询的电子承兑汇票的种类;
5、在页面右边选择结果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条件,然后选择下一步,即可看到要查询的电子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不小心选择了不得转让,如果在票据背书出去对方未签收状态,将票据撤回或者让下家拒绝签收,重新背书;如果下家没有注意签收成功,那么票据就不能在流通,只能等票据到期,或者操作提示付款,如果承兑人同意,可以提前解付。
接收人的操作有两种:一种是选择接收,而另一种是选择拒绝,如果对方未操作,你可以退回,如果对方接收了那就没办法了,如果对方拒绝了,那票也就退回来了。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该种汇票不具备信用功能,只是作为支付和汇兑的工具而存在。持票人请求付款一旦遭到拒绝,即可行使追索权。我国使用的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因而无须承兑。
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